2017年6月5日,我母亲(74岁)在南昌乘坐8路公交车,前门上车后往后面走(后面有空座),快走到中门台阶处时,司机起步太猛,我母亲摔倒(有监控视频),左眉骨处血流不止,送医院缝9针,左颧骨青肿。因家里还有80岁的我父亲要照顾,我母亲没有住院,每天在子女陪护下就近打吊针。6月15日拆线,医疗费共1200元(我们自己垫付的)。现在找车队和司机数次谈不成,我们要求车队或司机承担1200元医药费+2000元营养费、护理费,司机说责任各半,只承担1200元医药费的一半,即600元。我们为尽快了去一桩心事,主动将营养费、护理费减去1000元,仍谈不成。车队说走保险金额太少,不让走保险。官律师,我们应该怎么办?注:我和我哥哥都在外地工作。 |